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贯彻省、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建筑工地健康运行和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加强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地现场防疫管控措施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一)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做好人员管控。各建筑工地应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及车辆的进出,并在工地出入口设立健康观测点,严格落实进出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强化每日对工地内工人的健康检査,进场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加大宣传力度,对发现新进人员中有近日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芜返芜人员,应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立即向所在街道或居村委报告。同时提醒所有现场人员,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二)加强现场管理,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各在建项目要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交底等尽量在空旷的室外场地或分散进行;加强对工地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施工升降机轿厢等相对封闭场所,以及设备、车辆等设施的消毒清洁,确保作业环境清洁卫生,保持通风换气。凡有发热、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并立即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送医就诊。开展疫情防控教育交底,要求工人注重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组织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三)加强应急储备。在芜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分别制定企业、项目层面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针对省、市、所在辖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及时响应;各参建单位应积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开展防疫物资检查,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体温检测仪、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必需品;需要在工地外设立隔离观察点的,应积极配合属地社区落实。。
(四)做好防疫宣传工作。各参建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现场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引导现场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安全责任。参建各方须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实施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领导带班制度,狠抓各项防疫和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落实。一旦发现建筑工地疫情事件,项目部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按有关规定果断处置。
(二)加强应急值守。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做好现场应急值守,切实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密切关注疫情和现场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带班、 24小时值班和每日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同时各企业应完善现场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严格监督检查。市建管处将建筑工地的防疫动态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工地防疫预案、防疫制度制定、人员流动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实等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对于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将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1年7月30日
版权所有:安徽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仁和新街S6号楼皖江建筑产业园11、12楼 电话:0553-5808908 皖ICP备180221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