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5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1545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我市气温逐步上升已进入夏季高温时段,高温天气易导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防范因天气炎热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季节性高温天气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针对夏季高温特点,要树立对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分析并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订措施,进一步完善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要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防暑降温措施,严防中暑、中毒、溺水、高坠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合理安排,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一)妥善安排施工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盲目抢工期、赶进度,高温期间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作息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 35℃以上、37℃以下时,用工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日最高气温达到 37℃以上、 40℃以下时,用工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 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和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二)做好一线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等工作,切实改善工人作业、生活环境,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和落实。进一步改善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做好建筑工人身体检查,严防有身体疾病的工人从事高处、负重等超负荷工作。加强建筑施工人员防中暑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开展中暑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建筑施工人员自救、互救能力。建筑施工人员工作量大,作业多在高温环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按我省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发放高温补贴。

三、加强检查巡查,消除安全隐患

(一)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特别是对安全管理薄弱的环节,要增加检查频次,及时排查整改。重点加强对工程项目危险较大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和用电操作规程,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临时活动板房燃烧性要达到A级要求,宿舍内用电规范,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在宿舍内给电动车充电,不得私拉乱接。

(二)我处将加大高温天气施工现场检查力度,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完善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措施,并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责令限期或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并予以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

四、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和发布的高温、大风、暴雨、雷电强对流天气等各类预警性信息,提早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在高温酷暑期间,各企业、项目部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坚守岗位,加强信息沟通,保证信息和调度命令的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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